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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政策出台的背景、依据和目的意义
国有职务发明成果是全市科技创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,规范高效推进国资职务发明成果市场化流转交易,是涵养“热带雨林”式创新生态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市、知识产权强市的重要制度抓手,对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、支撑全市“203060”重点攻坚突破体系落地、培育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》等法律法规,全面落实国家、市级关于深化科技成果转化、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、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系列部署,切实解决我市国资职务发明成果处置规则不统一、交易流程不清晰、合规边界不明确、转化动力不充分等突出问题,打通国有创新资源从科研攻关到产业落地的关键堵点,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委金融办、市教委、市科技局、市经济信息委、市财政局、市人力社保局、市商务委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国资委共 10 部门,印发《重庆市促进国资职务发明成果进场交易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。
《若干措施》起草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:
一是落实上级改革部署的法定举措。国家层面持续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、处置权、收益权改革,明确要求健全国有科技成果市场化交易机制、规范无形资产处置管理。我市现代化新重庆建设、知识产权强市建设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,均对国资科技成果高效转化、规范交易提出明确要求。《若干措施》系统归集上位政策、统一实操口径,是对标落实国家和市级改革部署的制度化、具体化举措。
二是破解实操堵点难点的现实需要。长期以来,国有企事业单位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职务发明成果交易管理规则分散、执行标准不一,存在 “不敢转、不会转、不规范转” 等问题,部分高价值国有科创资源沉淀闲置。亟需通过专项政策,清晰界定交易主体、交易场景、交易平台、配套服务、收益分配和容错边界,统一全市执行标准,切实提升政策实操性。
三是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。紧扣全市 “416” 科技创新布局、“33618” 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,通过规范化、标准化的国资职务发明成果交易体系,畅通创新要素市场化流动渠道,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成果加速赋能实体经济,持续完善创新生态、激活国有创新存量资源,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有力支撑。
《若干措施》共 15 条,坚持 “不创设新规、系统归集政策、统一实操口径、优化转化服务” 原则,全面覆盖交易主体、交易范围、交易渠道、交易服务、交易方式、交易流程、评估管理、收益分配、激励保障、尽职免责、部门监管等关键环节,构建 “交易前规范、交易中监管、交易后闭环” 的全链条制度体系,区分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两类主体实行差异化精准管理,政策边界清晰、实操性强。
明确国资职务发明成果具体范畴,涵盖专利权、植物新品种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、技术秘密等各类职务科技成果;清晰界定适用主体,包括市、区县国有及国有控股、国有实际控制企业,以及市内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研究型医院。明确国资职务发明成果属于国有资产,要求各类国有单位树牢规范交易意识,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主动规范成果处置和流转行为,防范国有资产流失。
区分不同类型主体交易规则,清晰界定应当进场交易场景和对应交易场所,明确差异化交易权限,同步规范交易方式、培育配套交易服务,形成分类精准、权责清晰的交易格局。
针对国有企业,明确刚性进场交易要求,国有及国有控股、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发生职务发明成果所有权转让、作价出资、增资扩股、市场化股权合作的,应当进场交易,统一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及其分支机构开展交易,域外标的可按规定选择属地省级合规交易机构。
针对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高水平研究型医院,赋予灵活自主交易权限,可根据成果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进场交易,可依托重庆科技要素交易中心、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、国家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、全国性产权交易机构等多元合规平台开展交易,对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,鼓励公开挂牌进场交易。
同步明确 9 类免于进场交易的合规情形,严格限定豁免适用边界,杜绝随意简化交易程序。
针对技术秘密、涉密技术、限制出口技术等特殊标的,严格落实保密审查、涉外安全审查、出口许可审批等刚性管控要求,守住安全底线。
规范完善多元交易方式,事业单位可根据成果属性和转化需求,依法采用公开挂牌、公开拍卖、非公开协议转让等交易模式;国有企业交易方式严格按照市级国资监管专项规定执行。
同步培育完善多元化交易服务体系,依托交易机构做强场内标准化服务,提供交易组织、信息发布、资金托管、交易鉴证等基础服务,配套开展合规指导、权属备案、资产估值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、投融资对接等增值服务。引导知识产权运营、科技中介等机构做优场外市场化服务,重点开展成果梳理盘点、供需撮合、转化方案策划、价值评估、产业化落地服务,形成场内规范交易、场外专业赋能的一体化服务格局。
系统规范国资职务发明成果进场交易全流程操作标准,明确交易前置要求、资产评估规则和闭环办理程序,让各类市场主体有据可依、对标执行。
严格规范交易前置程序,所有进场交易项目须依法完成权属核查、内部决策、专项报批、内部公示等规定动作,涉密、涉外重点标的严格落实专项审查机制。清晰区分评估适用情形,常规交易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资产评估,涉密成果须选用涉密资质机构;同时明确四类免于资产评估的适用情形,兼顾规范监管与转化效率。
细化完善进场交易全流程闭环管理,依次规范交易委托、信息披露、意向征集、竞价定价、合同签订、结果公示、价款结算、交易鉴证、权属变更等各环节工作要求,明确信息脱密、保密协议签订、交易终止等特殊情形处置规则,确保全过程规范透明、可溯可监管。
区分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主体差异,分类明确收益分配、奖励激励标准,统一落实税费减免、交易服务优惠、尽职免责等普惠政策,实现监管有尺度、激励有力度、容错有温度。
在事业单位激励分配方面,高校、科研院所、高水平研究型医院成果交易净收入全额留归本单位,结余资金专项用于科研研发和成果转化。明确成果转化奖励计提标准,对事前未约定奖励分配的,分别按照转让许可、作价投资、自行实施转化三类场景,落实不低于 70%、70%、5% 的最低奖励比例。同时落实现金奖励绩效工资单列政策,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,充分释放科研人员创新转化活力。
在国有企业收益分配方面,严格按照全市国资监管相关制度规定执行,中央在渝单位按照上级主管单位薪酬管理规定落实。
全面落实普惠性扶持政策,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、技术开发及配套服务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、减免企业所得税,科研人员取得转化奖励可依规享受个税优惠。对高校、科研院所、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公益类成果转化,鼓励交易平台减免基础交易服务费,进一步降低成果转化成本。
健全完善尽职免责机制,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依规履行集体决策、内部公示、勤勉尽责义务、未谋取非法利益的,免除交易决策相关责任;因市场变化、技术迭代、政策调整等客观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损失的,依规不予追责,有效破除成果转化“后顾之忧”。
压实国有企事业单位成果管理主体责任,要求健全成果权属管理、交易决策、资产评估、财务核算、收益分配、保密管理、档案留存等全链条内部管理制度,规范财务独立核算,留存完整交易凭证资料,规范成果股权减持处置流程。
健全成果转化绩效评价机制,将国资职务发明成果规范进场交易成效,纳入高校、科研院所科研评价、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,树立规范转化、积极转化的鲜明导向。
构建10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,细化市级各部门监管服务职责,形成市知识产权局统筹推进、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类指导、金融国资部门依规监管、商务部门涉外管控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,全面做好政策落地、业务指导、风险防控、产业对接各项工作。
一是制度系统性强。系统整合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转化、国资监管、涉外安全审查、财税激励、容错免责等多领域制度规则,贯通成果确权、评估、交易、转化、监管全链条,形成全域覆盖、闭环完备的政策体系,补齐我市国有无形资产规范化管理短板。
三是监管与赋能统筹兼顾。严守国有无形资产安全底线,通过全流程规范管理、保密审查、涉外监管、财务管控,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。同时通过精准化收益激励、税费减免、服务降本、尽职免责组合举措,充分激活单位和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,高效盘活存量国有创新资源。
四是示范引领作用突出。深度契合全市科技创新布局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“热带雨林”式创新生态培育,精准赋能科创与产业深度融合。同时,构建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国资职务发明成果交易处置 “重庆范式”,为全国规范国有知识产权市场化转化、破解体制机制堵点提供有益实践。
本政策解读由市知识产权局解释。
联系人:蒋老师,联系电话:67520972,13032337371。
原文来源:重庆知识产权局
https://zscqj.cq.gov.cn/zwgk_232/zcjd/wzjd/202610/t20261021_1626491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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